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辦理,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「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」將於113年6月28日清算。
前述基金清算之申請,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3月12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34196號函核准。謹此公告。